Day 03 / Tizzy Bac – 忘記丟掉

原來約翰‧雷博思也喝拉佛格,用"尖銳"來形容那味道,還挺合適。
(該寫警語嗎?可是寫了,反而此地無銀三百兩,是不?沒人說那個這個是什麼什麼)

一直覺得一有靈感就該寫下。但每次想到,都會太過相信記憶。
結果有想到的,就這麼溜走了。留不到寫傳說挑戰文的時候。
『才‧第‧三‧天‧就‧沒‧梗‧了!!!!』
實在很不想這樣大聲宣告。

說到記憶。
那麼把時間推到昨日吧。
CD架上方的空間,除了繼續堆疊的CD、遊戲光碟,還有國中、小時代的"畢業紀念冊"。
引號的意思…不是學校官方的畢冊。就是用花體寫著"百事可樂""勿忘我"的那玩意。
最右邊是小五買下的日記本。還很騷包的挑個有鎖頭的(雖然早就遺失)。
那時候當然是想寫下小少女的"心情記事",但沒持續多久。
國三上學期,班導規定每天寫日記,這本又被拿出來使用。
以為內容就這兩個時期的。
一打開,翻到最後的那篇,日期竟停在兩千年以後(!)
驚訝的往前翻,原來高三到大一那段日子也有寫。只記得剛上大一時,有在電腦裡留些日記…
而在日期截斷的那天,原來是電腦壞了,轉移到紙本上。
記錯了。還以為是受了什麼刺激,或是過得太充實,懶得再花時間寫…。
一下子有種錯置的感覺。
誰?這些日記真的是過去寫下的嗎?沒印象。
像在大四講義上的筆記字跡,完全不熟悉。但所有的線索,卻指向一個可能,就是,自己的。
唉唷,想想還挺嚇人的。所以忘記還是丟掉吧!

今夜送上這首踢機被的忘記丟掉(轉好硬)。
這是最近在上班時loop的三張新買專輯之一的曲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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